體系認證: ISO9001 | ISO14001 | OHSAS18001 | TS16949 | ISO22000 | ISO13485 | ISO20000 | ISO27001 | CMMI | 服務管理 |
產品認證: CCC認證 | CE認證 | 十環認證 | 有機認證 | SC生產許可 | 環保節能認證 | 國際認證 | 產品質量安全 |
環境方針(No.1) 最高管理者應制定本組織的環境方針并確保它: a) 適合于組織活動、產品或服務的性質、規模與環境影響; b) 包括對持續改進和污染預防的承諾; c) 包括對遵守有關環境法律、法規和組織應遵守的其它要求的承諾; d) 提供建立和評審環境目標和指標的框架; e) 形成文件,付諸實施,予以保持,并傳達到全體員工; f) 可為公眾所獲取。 環境因素(No.2) 應建立并保持一個或多個程序,用來確定其活動、產品或服務中它能夠控制,或可望對其施加影響的環境因素,從中判定那些對環境具有重大影響,或可能具有重大影響的因素。組織應確保在建立環境目標時,對與這些重大影響有關的因素加以考慮。 組織應及時更新這方面的信息。 環境管理方案(No.3) 應制定并保持一個或多個旨在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的環境管理方案,其中應包括: a) 規定組織的每一有關職能和層次實現環境目標和指標的職責, b) 實現目標和指標的方法和時間表。 如果一個項目涉及到新的開發和新的或修改的活動、產品或服務,就應對有關方案進行修訂,以確保環境管理與該項目相適應。 組織結構和職責(No.4) 為便于環境管理工作的有效開展,應當對作用、職責和權限作出明確規定,形成文件,并予傳達。 管理者應為環境管理體系的實施與控制提供必要的資源,其中包括人力資源和專項技能、技術以及財力資源。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指定專門的管理者代表,無論是否還負有其他方面的責任,應明確規定其作用,職責和權限,以便: a) 確保按照本標準的規定建立、實施與保持環境管理體系要求; b) 向最高管理者匯報環境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以供評審,并為環境管理體系的改進提供依據。 培訓、意識與能力(No.5) 組織應確定培訓的需求。應要求其工作可能對環境產生重大影響的所有人員都經過相應的培訓。 應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使處于每一有關職能與層次的人員都意識到: a) 符合環境方針與程序和符合環境管理體系要求的重要性; b) 他們工作活動中實際的或潛在的重大環境影響,以及個人工作的改進所帶來的環境效益; c) 他們在執行環境方針與程序,實現環境管理體系要求,包括應急準備與響應要求方面的作用與職責; d) 偏離規定的運行程序的潛在后果。 從事可能產生重大環境影響的工作人員應具備適當的教育、培訓和(或)工作經驗,從而勝任他所擔負的工作。 環境管理體系文件(No.6) 組織應以書面或電子形式建立并保持下列信息 : a) 對管理體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 b) 查詢相關文件的途徑。 運行控制(No.7) 組織應根據其方針、目標和指標,確定與所標識的重要環境因素有關的運行與活動。應針對這些活動 ( 包括維護工作 ) 制定計劃,確保它們在程序規定的條件下進行。程序的建立應符合下述要求: a) 對于缺乏程序指導可能導致偏離環境方針和目標與指標的運行,應建立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 b) 在程序中對運行標準予以規定; c) 對于組織所使用的產品和服務中可標識的重要環境因素 , 應建立并保持一套管理程序 , 并將有關的程序與要求通報供方和承包方。 應急準備和響應(No8)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套程序,以確定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做出響應,并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的環境影響。 必要時,特別是在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后,組織應對應急準備和響應的程序予以評審和修訂。 可行時,組織還應定期試驗上述程序 監測和測量(No.9)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套以文件支持的程序,對可能具有重大環境影響的運行與活動的關鍵特性進行例行監測和測量。其中應包括對環境表現、有關的運行控制、對組織環境目標和指標符合情況的跟蹤信息進行記錄。 監測設備應予校準并妥善維護,并根據組織的程序保存校準與維護記錄。 組織應建立并保持一個以文件支持的程序,以定期評價對有關環境法律、法規的遵循情況。 環境管理體系審核(No.10) 組織應制定并保持用于定期開展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一個或多個方案和程序,進行審核的目的是: a) 判定環境管理體系: 1) 是否符合對環境管理工作的預定安排和本標準的要求; 2) 是否得到了正確的實施和保持。 b) 向管理者報送審核結果。 組織的審核方案(包括時間表)的制定,應立足于所涉及活動的環境重要性和以前審核的結果。為全面起見,審核程序中應包括審核的范圍、頻次和方法,以及實施審核和報告結果的職責與要求。 管理評審( No.11) 組織的最高管理者應按其規定的時間間隔,對環境管理體系進行評審,以確保體系的持續適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管理評審過程應確保收集必要的信息,以供管理者進行評價工作。評審工作應形成文件。 管理評審應根據環境管理體系審核的結果、不斷變化的客觀環境和持續改進的承諾,指出對方針、目標以及環境管理體系的其他要素加以修正的可能的需要。 成都企標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尹老師 聯系電話: 028-89896929 18980962772